安庆市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356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市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安庆市中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AQZYY-2022-014)(yczj-2022-014)/项目编号:宜城招字(2022)154
2.2项目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3项目地点:安庆市
2.4项目概况:办公用品采购,详见附件
2.5招标范围:办公用品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年,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7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7预算金额:约15万元
2.8最高报价费率:100%
2.9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2.10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2年 6月23日至2022年7月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受理中心(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4.3方式:现场领取或QQ邮箱获取。(报名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方式。)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下午15时30分
5.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二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庆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aqszyyy.com/)、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hycgc.com/)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2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在2022年7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前(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采用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网银支付方式缴至以下银行账户,不得采用现金。投标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行名称:
户名: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石化天桥支行
账号:348705000013000108964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账户转出,否则响应无效;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无效。如为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7.3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因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而废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4因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现要求各投标供应商可不到场投标,可采取邮寄的方式(不接受快递到付)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完好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为: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受理中心(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收件人:吴亚雯 0556-5352316/17681278167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庆市中医医院(本部和北院区)
联系人: 朱老师 电话:13956512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王龙梅、潘青 电话:0556-5351108、1395654811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亚雯
电话:0556-5352316、17681278167 邮箱:1369507682@qq.com
附件:采购项目需求文件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并说明调整理由,且该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采购清单中提供的参考品牌,是采购人为了方便向投标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档次、性能等,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品牌应优于参考品牌,并经采购人同意可以使用,其投标费率不予调整。
/uploadfile/attached/file/20220623/20220623165114_1876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