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医医院定向药透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03 浏览:1507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QZYY-2024-32)(yczj-2024-32)/宜城招字(2024)291
2.项目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定向药透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6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2.6万元
5.采购需求:安庆市中医医院定向药透仪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设备: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配套耗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数量达到本项目预计一年使用量时,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3.方式:现场领取或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报名联系人邮箱。
4.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中需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5.售价:工本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二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二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可不到场开标,但投标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完好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接受到付快递)。
邮寄地址: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收件人:潘青 0556-5351108/1395654811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安庆市中医医院本部和北院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56-5011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报名联系人
名 称: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联 系 人:潘青
联系方式:0556-5351108/13956548114
邮 箱:2250401015@qq.com
采购需求
1.所投产品如有两票制要求则须执行两票制相关要求;所投产品如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有相关要求,则须执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相关要求(如:在平台配送等)。
2.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范围内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型号供货;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与中标耗材/试剂配套的相应的配件(应考虑此项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调整,需按国家、省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执行。
4.本项目耗材/试剂进入采购人医院SPD管理(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此项费用)。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一年预估使用量 |
最高限价 (单价) |
1 |
定向药透仪 |
1.额定输入功率≥40VA。 2.定向药透仪具有双通路输出,每通道均可独立工作。 3.定向药透仪工作频率应为2000Hz,允差为±15%。 4.具有不少于9种工作模式选择,0-99或0-100档强度可调。 5.定向药透仪的定时时间为0~60min,允差为±10%。 6.定向药透仪在输出时,不受短时间的开短路的影响,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7.温度调节范围为38℃~46℃,允差±3℃。 8.定向药透仪当在开路的条件下测量时,输出峰值电压必须不超过500V。 |
台 |
1 |
16000/台 |
2 |
一次性理疗电极片 |
1.规格: 1.2宽:6±0.5(cm)
1.3厚度:3±0.5(mm) |
片 |
1000 |
10元/片 |
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 2.一年预估使用量仅代表医院过去一年使用估量,仅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 3.中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培训及操作。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操作、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4.所投设备、耗材如存在数据接口,接口须全部免费开放,与采购人的信息系统兼容,接口费由中标人承担。 |
二、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标识清楚、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行业现行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现行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采购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保证投标产品的质量,“定向药透仪”设备质保期至少为二年,其耗材供货时剩余有效期时间不得少于有效期的2/3。
3.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产品,否则视为假冒伪劣产品。
三、 供货期
1.设备: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配套耗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数量达到本项目预计一年使用量时,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四、供货及售后要求
1.投标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根据采购人通知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按计划送货,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负责运输。
2.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采购计划进行供货,不允许超计划供货,超出计划的数量,采购人不予验收入库,由中标人无条件带回。
3.中标人所投的品牌货物在供货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和使用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直至采购人满意,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
5.售后服务要求在2小时内响应,工程师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出解决方案,若7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中标人无偿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备用设备如超出原标准,其经济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未能及时提供,则采购人有权在市场上选购与原标准相匹配的同类产品以替代投标人产品,相关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保修期内,每年免费提供≥4次维护保养;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及配套控制软件的更新与维护;维护保养记录须向采购人报备,以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此项费用)。
五、验收
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六、付款方式
1.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后付设备价款的80%,剩余设备价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2.配套耗材:分批供货,按实结算,服务期满或采购数量达到1000片后一次性支付;
3.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中标人开票载明主体需与合同主体一致,采购人未收到发票或收到发票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