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医医院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续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询价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5-08-05 浏览:3950次
现对 安庆市中医医院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续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预算金额:9900元
4、最高限价:9900元
5、采购内容:现安庆市中医医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续建项目已完工,需履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报送安庆市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回执。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1日10 点。
2、地点:安庆市中医医院北院区二楼基建办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安庆市中医医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询价响应公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人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人出示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询价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函等。
3、询价响应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否则不予接受。
五、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本项目满足开标条件下,由采购人代表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分别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1、质量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以及采购人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
2、验收要求:
1)提供纸质版验收材料。
2)取得水行政部门下发的验收回执。
3、付款方式:
1)结算原则: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服务质量并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结算时报价不变。
2)验收完毕,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费用(不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主席0556-5011202
安庆市中医医院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