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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市中医医院干粉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21     浏览:4847次

项目概况

安庆市中医医院干粉灭火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投标人应在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受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干粉灭火器采购项目

采购人:安庆市中医医院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约2.2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80元/个

采购需求:

序号

格 型 号、技 术 要 求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合计

(元)

1

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型号,MFZ/ABC-4

参数:灭火级别  2A35B

使用温度:-20~+55°C

驱动气体:氮气

工作压力:1.2MPa(20°C)

水压试验压力:2.1MPa

灭火剂:ABC干粉

灭火剂主要成分及含量:NH4H2PO4    75%

NH4)2SO4   15%

274个

80元/个

2.2万元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评标办法:经量化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标方法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投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受理中心(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方式)。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1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一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投标保证金:

2.1金额: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

2.2投标保证金缴纳:在2022年1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前(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采用电汇、转账或网银支付方式缴至以下银行账户,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

注:如为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或采购人认可的银行或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3、开户行名称:

名: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安庆石化天桥支行;

银行账号:348705000013000108964

4、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庆市中医医院(本部和北院区)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方式:0556-5011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联系人:王龙梅、潘青                    

电话:0556-5351108/1395654811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亚雯、王珺

电话0556-5352316/17681278167/13966421316

邮箱:1369507682@qq.com/794293353@qq.com



附件:

安庆市中医医院干粉灭火器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格 型 号、技 术 要 求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合计

1

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型号,MFZ/ABC-4

参数:灭火级别  2A35B

使用温度:-20~+55°C

驱动气体:氮气

工作压力:1.2MPa(20°C)

水压试验压力:2.1MPa

灭火剂:ABC干粉

灭火剂主要成分及含量:NH4H2PO4    75%

NH4)2SO4   15%

274个

80元/个

2.2万元

二、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其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四、售后服务:

1、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质保期不少于 5 年,质保期从产品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算起,如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大于本项目要求的质保期,按承诺质保期执行。

2、依据产品的售后服务条款,投标人应负责产品的质量,在承诺的质保期内如出现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给予响应并应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验收要求:

1、实施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六、人员培训要求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

七、其他要求:                                                                                

1、中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满足采购人需求。若中标人成交后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要求的需无条件更换,且价格不予调整。若投标人不予更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成交资格,且不予支付货款。

4、本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相关工作。

5、因中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在工作中给招标单位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6、因干粉灭火器瓶身质保期只有5年,中标人供货时所提供货物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供货日期前一个月,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要求重新供货。

、付款方式:

1、结算原则:如因招标人实际需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2、中标人完成所有供货,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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