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医医院透析液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5-01-23 浏览:653次
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庆市中医医院的委托,现对安庆市中医医院透析液采购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请潜在投标人在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QZYY-2025-02)(yczj-2025-02)/宜城招字(2025)005
2.项目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透析液采购
3.预算金额:约148800.00元
4.最高投标限价:148800.00元
5.采购需求:安庆市中医医院透析液采购,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本项目总中标价时,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3.方式:现场领取或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报名联系人邮箱。
4.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中需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5.售价: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二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二室(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可不到场开标,但投标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完好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接受到付快递)。
邮寄地址: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采中心(二)(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收件人:潘青 0556-5351108/1395654811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安庆市中医医院本部和北院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56-5011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报名联系人
名 称: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7号人才市场综合楼
联 系 人:潘青
联系方式:0556-5351108/13956548114
邮 箱:2250401015@qq.com
采购需求
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参数要求 |
一年预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A液 |
10L |
★1.细菌内毒素小于0.03EU/ml,达到国际超纯透析液标准; |
4800人份 |
16元/份 |
2 |
B干粉桶/B干粉袋 |
/ |
1.采用进口透析专用级碳酸氢钠。 |
4800人份 |
15/份 |
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 2.合同期:一年服务期,预估使用量仅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按实结算。 3.标★项需在投标时提供技术证明文件之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技术白皮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已标明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参数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技术白皮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关于同一技术参数的表述不一致时,相关技术证明文件的效力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为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技术白皮书、产品使用说明书。 |
二、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本项目总中标价时,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三、人员培训要求
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
四、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依据商品的保修条款及售后服务条款,如有原厂质保按厂家质保执行,如没有厂家质保,按供应商承诺质保执行,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后算起。如出现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应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
2.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天内发货,7天内完成供货。
3.产品生产日期要求近期(距离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发现有接近失效期的产品,供应商应三天内更换成近期产品。
五、验收
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六、报价要求
采购需求中列明的货物年预估使用量为暂定量,本项目按实结算,供应商须按暂定量同时报所投货物分项单价及总价,总价作为定标的依据,分项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分项单价不得高于单项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产品费用、运费(多次分批量送货,含装卸力资)、税费、检验费、保险费、仓储费、包装费、售后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结合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合理报价,一旦中标,中标单价后期将不作任何调整。
七、其他要求
1.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
2.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负责运输。中标人所投品牌货物在供货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和使用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直至采购人满意,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结算原则: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其结算价=实际供货数量*中标单价。
2、按批次付款,每批次供货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安庆市中医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付款。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需由中标人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