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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中医院班车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5-12-11     浏览:2421次

项目概况

安庆中医院班车租赁 谈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庆中医院班车租赁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编号:AQ-ZHJL-20250019号

5.最高限价:98600元

6.采购需求:医院因带教工作需要,需租用50座的大巴车1台。

①.行车计划:线路长度40公(往返距离)

②.行车线路:中医院北院区(7:20分)——南院区(11:30分)(往返)。

③.租金:580元/趟,每年(除寒暑假和节假日)170趟计算,招标控制价为:98600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8.付款方式:以实际用车清单为准,按月结算。

9.服务质量:应满足国家有关行业的质量要求及业主的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10.服务期限:1+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满足项目需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满足本项目具体需求的供应商。

3.不接受被政府或采购人列入限制采购且在执行期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 12 11 日至 2025 12 16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封面需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获取地点:华康新村附楼(华康幼儿园旁边)三楼 

5.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500元/套,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12220930

地点:安庆市迎江区华康新村附楼(华康幼儿园旁边)三楼开标室

五、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12220930

2.地点:安庆市迎江区华康新村附楼(华康幼儿园旁边)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谈判响应人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3、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庆市中医医院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安庆市中医医院

地址: 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58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505567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华康新村附楼(华康幼儿园旁边)三楼开标室

联系人:石磊           联系方式:18355665271


采购需求及服务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项目概况

1. 医院因带教工作需要,需租用50座的大巴车1台,

2. 租金:580/趟,每年(除寒暑假和节假日)170趟计算,招标控制价为:98600元。

2

行车计划、线路

1.线路长度40公里(往返距离)

2.中医院北院区(7:20分)——南院区(11:30分)(往返)。

3

付款方式

以实际用车清单为准,按月结算。

4

服务期限

1+1

二、服务技术要求

1.为满足医院带教工作需要,拟租用至少50座(含50座)交通班车1辆,要求提供服务的车辆购买时间为2018年01月01日(含)以后购买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上时间为准)。

2.医院有权督促供应商改进服务质量,有权对不称职的驾驶员提出换人意见,对医院提出更换驾驶员的意见,供应商必须采纳并及时更换。

3.医院如变更行车路线、出车时间,应事先取得供应商书面同意。

4.供应商应安排称职,有责任心的驾驶员负责接送,并负责对其驾驶员的管理、车辆管理,并确保行车安全,且完全负责承担车辆行车事故(含乘坐人等相关责任)。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必须做到安全准点、优质服务。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调车应急弥补。

6.供应商应保证车辆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合格,车容车貌整洁,遵守交通法规。并能做到文明行车,规范服务。

7.租赁车辆配备标配安全锤,灭火器。

8.报价应包含合同期内所有驾驶员工资薪酬、社会保险费用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相关税金、措施费、利润、服务期限内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另收超程、超时费等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后续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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