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无烟日】愿每一天都是未成年人“无烟日”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1894次
当“世界无烟日”遇上“国际儿童节”当未成年人保护法联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成为今天的超强音让孩子的世界纯净无烟一起对这些行为说“NO!”
5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认为,使用电子烟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烟,这一现象在青少年中尤为明显。
自2018年以来,国家发布了多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禁令。记者调查发现,多重禁令之下,仍有商家变换招数“围猎”青少年。
2018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先后发布多项禁令,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4.9个和1.5个百分点。
不少商家把电子烟伪装成时尚玩具来销售,淡化“烟”的属性。青少年吸食电子烟之后,往往容易过渡到吸食传统烟草,以至于染上烟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等行为违法,由烟草专卖等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行为包括:吸烟、饮酒。
第二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
(转自“安徽普法”)